被捕的团伙成员在绍兴针对接受人民币电子支付的商户套现逾20万元人民币。
中国一个犯罪团伙利用数字人民币交易的匿名性进行洗钱。岳城区人民检察院最近被起诉一些网络犯罪分子,导致他们被判入狱。
数字人民币的推出使中国的金融交易更加便捷,但也为网络犯罪提供了新的机会。由于数字人民币具有匿名性,它为网络犯罪分子利用和实施恶意行为开辟了一条新途径。被捕的团伙成员袁某、张某和寇某在绍兴套现逾二十万元,他们瞄准接受人民币电子支付的商户,以收取费用为诱饵,诱骗商户从数字钱包中提取现金。
整个阴谋过程可以追溯到2023年,当时团伙头目袁某看到一则兼职招聘广告,于是联系了该招聘人员,对方表示如果能找到有数字人民币(e-CNY)的商家,就可以给他0.8%的佣金,袁某最终成功找到愿意参与的商家,并顺利拿到了佣金。
随着团伙头目的不断壮大,他不断用数字人民币引诱商户,与商户进行购物、闲聊,一旦商户同意将资金兑换成现金,他就会先将一部分资金作为押金兑换成数字货币,再转给上游供应商,由供应商提供诈骗资金。
随后,该名男子将数字人民币付款码发送给供货商,待非法资金进入卖家数字人民币账户后,再扣除1%-1.5%不等的手续费,再将相应金额的现金提取出去。
贪婪助长扩张
袁某的贪心越来越强,为了获得更多资金,他找来女友臧某和朋友邹某,每套现1万元,就给他们50元佣金。袁某承认:“我没想到钱来得这么快。对于我一个人而言,还是太慢了。”
为了逃避被抓,该团伙使用加密聊天应用程序联系上游供应商;然而,2023 年 9 月,袁和他的团伙成员走上绍兴街头寻找同意接受数字人民币的商家。在他们向商家宣传几天后,安全人员在发现该地区资金流动异常后抓住了他们。这一异常活动导致袁和他的同伙被捕。
袁某承认有罪,并已退还全部赃款。岳城法院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,张某和寇某各有期徒刑七个月。三人还因隐匿犯罪所得被处以罚金。
检察官提醒商家对可疑交易请求保持警惕,保护其数字人民币账户不被滥用。还警告公众不要泄露可能导致电子人民币犯罪的个人信息。